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10-14 23:42:41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九篇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九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感情叫亲情,这是最普通。却是最珍贵的。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藏羚羊死时的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浮现。我没有见过藏羚羊但是我可以想象到它的眼里的两行泪迹是什么样子的。藏羚羊是有感情的,虽然它无法用语言描述,但是她却用了人求饶的方式与人交流。最终慈母藏羚羊没有逃过一死。是的,“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动物尚且如此,可是人呢?

透过那眼里哀求的泪水我们除了为藏羚羊感到难过,有没有一点自惭呢?还有什么能够比得上慈母的爱珍贵?还有什么比得上慈母的爱更值得我们珍惜?

记住那藏羚羊的跪拜,记住那两行无助的泪水。珍惜那份世间最普通却最珍贵的感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上一星期的星期四,老师教我们的学习了圆明园的毁灭。

一文中,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心情愤怒、悲伤、惋惜。各种情感都涌上了心头,圆明园的毁灭是我们全世界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们要历史为鉴,振兴中华!

这项伟大的工程用了150多年的时间才建成的。但是,在1860年,已经被英法联军该拿的拿该烧的烧了。现在估计圆明园也只剩下几根残柱了。

如果我们要对抗英法联军,那我们就应该振兴中华!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草船借箭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这个故事写的是:周瑜由于嫉妒,诸葛亮的聪明,才干,要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弓箭,诸葛亮说三天,三天就造好十万支弓箭,我愿意立下军令状,三天不行我但愿受罚,诸葛亮又找鲁肃帮忙,借了二十条船,船用青布幔子遮起来,还要一千多个草把子,而且不让周瑜知道,然后去找曹操,曹操上当了可这点已经行了几公里了,要追也追不上了。

诸葛亮为什么找鲁肃,因为鲁肃只为大局着想,从这点可以看出诸葛亮知道鲁肃的性格是以大局为重,可以看出诸葛亮很聪明。

诸葛亮的聪明是平时日积月累的结果。他懂天文,才能算出天气;

他懂心理打心理仗,能摸清每一个人的想法对症下药,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只有刻苦,努力,认真,日月积累才能和诸葛亮一样聪明。

听了我的道理,你是不是也想变成诸葛亮,那就刻苦起来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青春,指15岁至20周岁的年龄阶段。拨动时针倒转,回到8年前,20xx年,大一,依照上述定义,则正青春。听过很多赞美、歌颂它的歌曲,甚至天真认为,只要是人生的该阶段,都会像歌词中说的那样多姿多彩,后来发现这只不过是一厢情愿,实际我们大多数人的青春都是在平凡无奇中芳华已逝。

关于我的青春记忆,仿佛是从昨日到今天的自然更替,浑然不觉中已经度过,甚至一度怀疑“我青春过吗”。如果对过往青春,必须用一个事件或一段经历来祭奠,才得以彰显其神圣与尊敬的话,那么我的青春可能与一本书有关——《平凡的世界》。初次听到它,是在某次全系集会上,系主任在演讲中顺便的提及,大概会议实在是无聊,就只记住了它。后来,偶然间在市区路边摊看到,花十元买下三本(盗版,纸张薄、差),大概一个月时间看完。

当时阅读完它后的感受是:整个人是处于隔着一层窗户纸那么厚距离的半通透状态,既懂也不懂。说懂,里面鲜活的人物以及故事情节均已知晓,孙少安、孙少平、田润叶、田晓霞等众多人物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脑海中,加之本身也姓田,更是莫名增加了一层熟悉感。读罢,脑海随机迸发出的“奋斗”、“逆境中要坚持不懈”等类似正能量的词或句子,这些姑且视为“懂”。说不懂,作者写了一百多万字,到底在说什么,不可言状,这自又是“不懂”。但无论如何,又有自我的一种回答,甚至于行动。兹以两则事例,加以说明。

书中的黄土高原:

不可否认,阅读完《平凡的世界》后,便打开了阅读之门,从此走上读书、买书的不归路,限于财力,当时买的都是盗版书或者电子书。读完后的一个直接结果是激发对黄土高原的喜爱,此后相继又阅读了《血色浪漫》、《白鹿原》、《秦腔》、《废城》等与之相关或类似的具有浓重西北风格的文学作品。自是沉醉其中不可自拔,至今旅行最想去地方竟是到黄土高原走一遭,可见其影响深远。

某种意义上来说,书中描绘的黄土高原俨然已经构成一个新大陆,无处不彰显生命本色。塬和沟天然的把它分割成许多独立单元,每一域自是一个小天地;窑洞是它的物质载体,这样里面才住着一群可爱的人,演绎着人间的悲欢离合;信天游是它的语言,无论何种情感,总能用歌唱表达。

在这片新大陆上,每天都有喜剧登场,也有悲剧落幕。

大自然因为有四季的变换,才让人类领略到不同的风景。在平凡的岁月里,人们也总期待奇迹的发生,仿佛只有如此,生活才不至于苍白乏味,而蕴含更多可能。

前些日子,又重读《平凡的世界》,别有一番新悟。这一次穿过了新大陆,看到了新世界。无论何种出身,总能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说的是他们,也是我们,离我们很遥远,又很近。

独立成长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瞬间。“透过城市的镜面,他似乎更加清楚地看见了他已经生活十几年的村庄——在那个他所熟悉的古老世界里,原来许多有意义的东西,现在看起来似乎有点平淡无奇了。”这是孙少平从新认识这个世界,开始独立成长的开始,我们大多数人的成长也是这样开始的。记得刚上高中那会儿,坐在去学校的公交车上,看着窗外一排排房屋,从瓦房变为平房再到楼房,越来越多的人群与车辆,内心是无比激动,就连路旁的绿化树突然间也是可爱的!

多年以后,我们陆续告别了县城,去了外地读书、工作,看到更加不一样的事物,头昏目眩的高楼林立,拥挤的车辆人群,置身其中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渺小。每个人都在追寻与奋斗,或者并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可有一点清楚就是再也不想回到那个生养我们的小村庄,正如孙少平对田晓霞说的那样“我不是为了扬名天下或挖金子发财。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和身上攒着一种劲,希望自己扛着很重的东西,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不断的走呀走。或者什么地方失火了,没人敢去做,让我冲进去,哪怕当下烧死都可以。”为此,他奋斗了十年,大体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十年缩影。

对于亲情之间的谅解,我们欠缺的不只是时常的关怀与问候,更缺的是真正意义上设身处地的着想。很久以来,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会变成如今这个样子,甚至觉得不可理喻。曾试图改变他的世界观,现在发现这是多么愚蠢的做法。多年的家庭恓惶,对于他来说“一件小事就可能导致灾难性的混乱,甚至使一切陷于瘫痪”,所以他痛恨和惧怕任何可能带来已有变化的事情,无论好与坏,都是一次新的挑战。无论从身体或财力等客观条件,还是从所处舆论环境及以往的 ……此处隐藏1441个字……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读过这本蒂皮与动物的生活史,内心无比激动而又惆怅。

我激动,是因为看到那么多动物的近照,还有蒂皮的介绍,真不敢相信,蒂皮与它们相处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平日里在家,也就是养养小鸭、狗、猫什么的,也不能养别的动物,可蒂皮却与豹子、狒狒、蛇,这些在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动物是那么亲昵!

在书里,蒂皮抱着那么多小动物,有温驯的、吮吸着手指的小豹子,当然,也会有人尽脾气的小狒狒。动物们似乎确凿很安详,或许它们并不想刻意把人类当成敌人,毕竟,这个地球是动物与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并不要什么仇恨。

可是,人类呢?人类出它们当成过友好的朋友吗?人们大肆开垦原始森林,使动物们无安身之久,到处躲避我们这些“仇家”。

人们总想,我砍伐了一些树木无关紧要,我砍这么一点,别人不砍不就没事儿了吗,可是,如此这般,人人都不富于律己,有什么用?日本的森林覆盖率为60%,可我们这些发展中的国家呢,虽然也采取了措施,可也还在不断砍伐树木。

还有,人类的罪过不止这些,人类还到处猎杀动物。一些时髦女性喜爱豹皮,可你们知道吗?当你们拿着一张豹皮时,你们手中的一张豹皮就可能杀死一条生命。你们为了自己的虚荣。而在残害生灵,在纵容那些不法分子。

人哪,早有一天,你们会知道厉害,会就此罢手的。你们也会加入保护动物的行列中。不过,你们难道就不能不早些醒悟。非要等到事情弄的不可开焦的地步才松手吗?

早有一天,动物们合联合起来。要知道,古往今来,以少胜多的例子比比皆是,它们会反击的,大自然会报复的!

当一只牛看到一个婴儿时,它是不会踩这个婴儿的,这说明人与动物是一样的,并无什么贵贱之分呀。

想想我们和动物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朋友还是敌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这本书的内容生动有趣,很适合少年儿童阅读。

马小跳向他的铁哥们透露,班上要来一个插班生,是一个美国男孩,和张达个头差不多,眼睛像两颗绿色的玻璃球,鼻子像悬在脸蛋中间的惊叹号,他的名字叫本……唐飞忍不住就笑了——怎么会有人叫“笨”?真是奇怪呀!更奇怪的是,本给自己取了一个中文名字叫“牛皮”。牛皮和丁文涛总说不到一块儿,和马小跳、唐飞也想的不一样。牛皮还邀请马小跳和他的铁哥们去雪山过元旦。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雪崩,但最后却是死里逃生。

《名叫牛皮的插班生》让我体会到了马小跳和朋友们的友情是多么纯真,我非常感动。在雪山上,因为雪崩,牛皮的脚受了伤,朋友们是多么热情地帮助他。我推荐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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